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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养吸频出手 一"瘾君子"被判四年又被罚
作者:黄崇迪 唐小丹 张凡   发布时间:2008-11-30 09:35:30


    为保证每日吸食毒品海洛因,陆建坤做起了以贩养吸的勾当。11月26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贩卖毒品案,依法判决被告人陆建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为满足自己每日吸毒所需,被告人陆建坤多次贩卖零包毒品海洛因。2008年7月期间,被告人陆建坤在广西扶绥县城东昇宾馆前面、扶绥县试验小学路口以及松江街“三和酒家”附近,将零包毒品海洛因以每小包30元的价钱分别卖给罗某三次,方某一次,卢某三次,共得款人民币210元。同年8月,被告人陆建坤在扶绥县城松江街“懒人网吧”附近,又多次将零包毒品海洛因以同样的价钱卖给方某某三次、庞某十次、张某四次,共得款人民币510元。

    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陆建坤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多次贩卖给多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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