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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好心"替人完善报销手续诈骗医疗费获刑
作者:丁伟 发布时间:2008-12-01 11:00:46
日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沈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8年6月,身为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合管科职工的沈建,明知陶丽(在逃)伪造陶某、王某、姜某的住院发票,在陶丽答应事成之后给其人民币2000元的情况下,被告人沈建给陶丽完善了报销手续,并交到利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骗取农合补偿款,被利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在审核中发现,其涉案金额93056元未予兑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伪造的医院发票骗取农合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犯罪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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