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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任越权办理建筑许可证致15名村民房屋被强拆
作者:于振宇 王祟鹏   发布时间:2008-12-04 11:11:42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齐建强超越职权为15名村民办理建筑许可证,因属违章建筑,被开封市金明区政府强行拆除。12月3日,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认定齐建强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2007年3月至6月,齐建强在任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超越自己的职权,违反规定,擅自决定为黄伟、侯全民、吴卫星等15人办理建筑许可证,并授意工作人员奚长国为上述15人办理了建筑许可证。2007年6月24日,因黄伟、侯全民所建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开封市金明区政府决定强行拆除。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建强、奚长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发放建筑许可证,致使公民个人合法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二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最后,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决齐建强、奚长国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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