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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不堪雇主污辱 偷走雇主钱后自首
作者:乔学慧   发布时间:2008-12-04 15:52:46


    47岁的王玉琴(化名),今年6月份在丰台区一户人家做保姆。一天她趁雇主不在偷拿了13000元钱后离开,并将这笔赃款存放在一个老乡那里。后来王玉琴受良心谴责到公安部门自首,此时代为保管赃款的老乡已经不知去向。近日,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王玉琴提起了公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玉琴今年3月份从东北佳木斯市来到北京打工。6月份她经一家家政公司介绍到丰台区一户人家做保姆。王玉琴说,雇主家经济条件很好,就是处处盛气凌人。她出来打工本来就很自卑,雇主的言谈举止中多次透露出对她的轻蔑,处处刁难,还对她进行人格侮辱,说她长得像汉奸。王玉琴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便想不干了。但是当初她和家政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还押了1900元钱,家政公司说干满一年才给工资,如果中途不干,这笔钱不退。王玉琴不想自己这段时间白干,也想报复一下雇主,于是,一天下午她趁雇主不在家拿走了家中的13000元现金,并收拾东西离开了雇主家。王玉琴偷钱后心里负担很重,便将钱存放在河北涿州一个老乡那里,自己回了老家。回老家后,王玉琴备受良心谴责,于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时,王玉琴再联系自己的那位老乡时,她早已杳无踪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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