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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主意我出钱 炒股赔钱闹翻脸
作者:乔学慧   发布时间:2008-12-08 10:03:06


    今年3月份开始,52岁的丁女士和45岁的佟先生俩人一个出钱,一个出主意合作炒股,但是到了10月份丁女士账户上的钱从25万缩水到了8万。丁女士为此将佟先生诉上法庭,称两人当时签有保本协议,要求佟先生赔偿她17万元的损失。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丁女士称,今年年初她经人介绍找到佟先生咨询基金情况,佟先生说他会炒股票,让丁女士把钱交给他炒股票,保证半年能翻一番,并承诺保本不成问题。2008年3月6日下午股市收市前,丁女士将一张存有25万元现金的银行卡交给了佟先生,佟先生于当时在北京某证券公司办理了购股手续。后来,丁女士几次询问佟先生炒股情况,佟先生都说并未操作,丁女士认为佟先生并未认真炒股,信用缺失。于是在双方约定的协议期满后,不准备再让佟先生炒股了。但是此时,丁女士账户上的钱已经由25万缩水至8万。

    法庭上丁女士拿出了4月27日和佟先生签订的书面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合作炒股,由丁女士出资25万,为期半年。挣出的利润给佟先生30%,如果赔了本金,由佟先生负责赔偿全部损失”,丁女士依据此条款要求佟先生赔偿他17万元的损失。

    佟先生辩称,自己和丁女士只是口头协议合作炒股,他从未承诺翻一番,也没说过能保本。他认可协议上的名字是自己签的,但是对协议内容不予认可。法庭上的佟先生情绪激动,称自己没钱,要命有一条。

    法庭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双方均表示拒绝。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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