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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赡养老人妯娌生口角 弟妹突发脑出血获赔900元
作者:于伟香   发布时间:2008-12-08 15:30:42


    因商量赡养婆婆之事,两妯娌发生口角,弟妹周某突发脑出血,遂一纸诉状将嫂子黄某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年过七旬的郑老太,膝下三子,却无人赡养。有关部门出面协调解决郑老太的赡养问题时,三个儿子均未露面,到场的是三个儿媳妇。当商量到婆婆如何到三家轮流居住的问题时,老大媳妇黄某指责老二媳妇周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声音较大,语气激烈,被在场人及时劝止。约五分钟后,周某称头晕手麻,当即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脑出血、完全运动性失语。经多方诊治,周某仍构成肢体残疾八级。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患高血压史两年,间断服用降压药,其突发脑出血系自身原因所致,黄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黄某指责周某声音较大、语气激烈,酌情判令黄某补偿周某损失9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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