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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盗窃败露躲门后 被门板夹住束手就擒
作者:德保法宣   发布时间:2008-12-08 15:43:49


    一男子与两名同伙半夜凌晨潜入水电站的仓库欲行盗窃,事情败露后慌不择路躲在门后,却被门板夹住束手就擒。12月3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忠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被告人黄忠旺无所事事缺钱花,便与他人商量去偷变压器卖钱。今年8月24日凌晨2时许,其与两名同伙人窜到德保县多罗三级水电站,用剪线钳剪断该站仓库后窗的钢条及防盗网,爬进仓库后发现没有变压器,便捡一些可以卖钱的铜制品等物装入事前准备好的编织袋。在装得3条高压接地线及黄铜片、红铜片、红铜条等物时,两名同伙感觉似乎被人发现,拿着盗得的物品先行逃跑。被告人黄忠旺认为凌晨两点不可能有人发现,继续四处寻找铜制品,当听到有人寻来的脚步声,感觉不妙的被告人黄忠旺慌不择路躲在仓库门后,被赶来抓贼的该站职工夹在门板后,无法动弹的被告人黄忠旺束手就擒。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为385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忠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效大的国家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黄忠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一定悔罪表现,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决定宣告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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