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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为琐事疯狂砍人致死被判死缓
作者:刘江南     发布时间:2008-12-24 16:06:02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咸阳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张文勇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据悉,张文勇已由泾阳县看守所送往汉江监狱。

  现年37岁的张文勇,系泾阳县中张镇王浩村一组村民。2000年4月18日晚,被告人张文勇的兄弟张文院在同村王三平家与马辉、魏永强等人喝酒期间,因被害人魏永强指责张文院对父母不孝,二人发生争执。张文勇得知后,急忙赶到王三平家,与马辉、魏永强二人发生冲突。后马、魏二人到张文院家门前吵闹,张文院拿出菜刀欲砍马、魏二人,被他人拉开。张文勇见状,返回家中持来菜刀,朝魏永强头面部等处乱砍数刀,致其当场死亡,然后,又追砍马辉,未果。

  2007年9月29日,张文勇被抓获归案。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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