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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同学杀死传销头目 当事大学生故意伤害获刑
作者:刘素梅 刘健   发布时间:2008-12-30 16:07:42


    近日,备受关注的四川大学生为救同学杀死传销头目案在新余开庭审理,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当事大学生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现年21岁的梁某是四川省宜宾市人,四川某教育学院大学生。今年7月14日,梁某得知同学肖某来到新余,并很有可能被骗入传销组织。血气方刚的梁某未来得及多想,便决定前往新余营救同学。7月23日,瞒着父母来到新余的梁某经过多方寻找,当晚联系到同学后,鲁莽地独自一人冲入传销黑窝中实施营救,并带着同学冲出传销黑窝。

  传销分子并不死心,传销组织小头目龙某带着手下共7人一直尾随梁某和他的同学,想伺机夺人。最后双方在街头发生打斗,龙某指使人员用木棍殴打梁某。混乱中,梁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龙某刺伤。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全国各地读者、网民的密切关注,读者和网民对此案及梁某的行为展开激烈讨论。

  11月28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梁某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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