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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必胜客收银员侵占营业款12万 主动投案获缓刑
作者:尹亦农   发布时间:2008-12-31 09:37:50


    28岁的原必胜客安贞餐厅收银员杨某,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营业款12万余元,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于去年6月至今年3月间,利用担任必胜客安贞餐厅收银员的职务便利,通过使用重启收银机删除餐厅收银POS机系统数据的手段,侵占公司营业款人民币141132元。后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现赃款已全部退赔原单位。

  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认定的侵占数额有误,法院最终查明杨某的侵占数额为120128元。

    法院认为,杨某法制观念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的财产,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鉴于杨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所犯罪行,系自首并积极退赔全部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所犯罪行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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