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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恋爱分手报复男友幼子 云南一女子被判死刑
作者:区倚   发布时间:2009-01-05 13:43:09


    男子提出分手,云南一女子将黑手伸向男友不满10岁的孩子,造成无知幼童大失血并吸入性窒息死亡。1月5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高兴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出一次性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 。

  因男友王华(化名)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只有小学文化的昆明东川区法者女子高兴波遂产生报复念头。法院查明:今年25岁的的高兴波经人介绍,到宣威市城区王华开设的理发店打工。打工半年后,高兴波爱上老板王华并在王华租住的房屋中同居生活。2007年8月,王华提出分手,高兴波认为王华欺骗了自己的感情而伺机报复。2007年9月4日晚,高兴波到王华的理发店将王华当时年仅9岁的玉宇(化名)带出去玩耍。当晚9点左右,高兴波见小玉宇熟睡,越想越生气的高兴波遂用单刃木柄匕首乱刺小玉宇的颈项等处。疼痛中惊醒的小玉宇哭喊中,一不做二不休的高兴波接连又杀了几刀。当晚10点左右,王华回家发现孩子谁在血泊中案发。经医生抢救无效,小玉宇因大失血并吸入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高兴波匆忙离开现场逃往江苏躲避。15天后在江苏一宾馆房间割腕自杀被发现报警后归案。  

    曲靖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兴波因被害人的父亲提出解除恋爱关系而报复行凶,持刀杀害无辜儿童的罪行及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其辩解是在被王华逼迫和醉酒情况下实施的行为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庭不予采信,据此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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