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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商品内有李鬼 “晨光”起诉销售商侵犯商标权
作者:张晖   发布时间:2009-01-07 14:11:42


    生产“晨光”牌文具而被公众熟知的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商标权起为由将北京现代启元科贸有限公司诉到法院。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并移交知产庭审理。

    原告晨光公司诉称,原告是“晨光”商标的合法权利人,“晨光”商标是我国的驰名商标,受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现经原告取证查明,被告北京现代启元科贸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1日销售了侵犯“晨光”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被侵权期间原告受到损失25000元人民币,赔偿原告购买假冒“晨光”办公用笔、进行调查、公证及产生的交通费等合理支出5000元人民币,以上共计3万元。在北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被告因销售假冒晨光办公用笔给原告带来的负面影响。

    本案已由西城法院立案,目前正在进行开庭审准备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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