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老板涉嫌用假产权证骗贷2900万被捕
作者:胡晓    发布时间:2009-01-08 16:21:45


    为了还与他人合买百货大楼的垫款,李发指使公司员工用假产权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900万元。这一拆东墙补西墙的招,最终因他付不起银行利息而露馅。 

  出资款项由他人垫付 

  2006年下半年,李发为购买内江百货大楼,与他人成立了一个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0万,李发占30%股份。但李发的出资款项是由其他投资人垫付的,他承诺资金周转过来就归还。 

  除了置业公司合伙人,李发还有另一重身份——四川省内江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该公司正开发位于内江市的商业广场项目。在买百货大楼那边欠下的钱,他想在这边想点“办法”。 

  用假产权证骗贷还钱 

  2007年8月,李发明知商业广场因拖欠规费还未办理产权证,仍指使公司员工用伪造的产权证作抵押,向位于重庆市渝中区的某外资银行重庆分行贷得六年期的商业按揭贷款,总额2900万元。 

  李发擅自将贷款全部用于偿还他购买百货大楼所欠借款和其他私人借款。至于贷款的利息,他还了2次,从第三期就开始拖欠。去年11月,银行方面屡催无效,将商业广场的“产权证”送至相关机构鉴定,才发现了李发的欺骗行为。 

  涉嫌骗取贷款被批捕 

  目前,李发已造成该外资银行本金2400余万和利息150余万元未按期收回。由于其房地产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明,本利收回暂时无望,外资银行实际损失数额还有可能大幅增加。 

  因涉嫌骗取贷款罪,李发于2008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8年最后一天,市检察五分院依法将李发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李发为化名)



来源: 华龙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