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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谋强行拉客 敲诈索财双双领刑
作者:胡卫国   发布时间:2009-01-12 16:07:31


    一对年轻夫妻强行拉客上车,施以强奸为由敲诈钱财。1月12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由申,邓萧燕犯敲诈勒索罪,各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现年22岁的邓萧燕曾与姚先生谈过朋友,因性格不合分手。2008年3月,邓萧燕即与比自己大8岁的赵由申恋爱并结婚。婚后,两人不务正业又吃喝玩乐,经济上一直靠双方父母的钱过日子,由于这些钱不够他们平时开销,因此,赵由申和邓萧燕预谋敲诈他人钱财。

    2008年6月的一天下午4时,赵由申与邓萧燕约了另2老乡借了一辆面包车,来到公路上寻找“目标”。汽车在行驶中邓萧燕发现以前的男友姚先生,当即告诉丈夫赵由申,“这是我以前的朋友,敲他一下。”面包车随即开到正在路上行走的姚先生面前,以搭车为名强行将路人姚先生带上面包车,姚先生上车后知道被诈上当,但已无法脱身。赵由申以姚先生曾强奸过邓萧燕为由,采用言语威胁等方法,强行索要现金8000元。

    第二天上午,姚先生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当邓萧燕把敲诈来的钱存进银行,并把3000元通过邮局汇款给老家从邮局出来时,被警察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由申、邓萧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赵由申、邓萧燕到案后能自愿认罪,且在家属帮助下退出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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