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夫妻怀着“掏金”梦远赴广东东莞打工,不料,妻子觅得“知音”不见踪影,从此丈夫苦等三年亦心灰意冷。1月12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丈夫与其妻离婚。
1998年龙某与卢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11月6日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并按当地风俗办了婚宴。2001年7月生一女。龙、卢见同村的打工青年有的做起了小老板,便萌发了打工挣钱的念头。2004年2月怀着“掏金”梦这对夫妻一同到广东东莞打工。然而仅一年时间,即2005年5月2日卢某便不辞而别。同年8月和2006年元旦,卢某曾给龙某打过两次电话,告知其另有了“知音”。尽管如此,龙某还是对卢某抱有希望,想当面规劝卢某。由于不知卢某现住址,龙某只好多次到深圳、东莞周边等地寻找,均无果而终。无奈,苦等近三年的龙某只好求助法院,要求与卢某离婚。
法院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被告卢某对丈夫不忠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其不辞而别,至今在外不回家,对家庭及子女不尽法定义务,导致了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基于原、被告的婚姻关系现已名存实亡,继续维持名誉上的夫妻关系,对双方都痛苦无益。为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上造成的拖累,法院准许原告龙某与被告卢某离婚,并判决婚生女孩由原告龙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