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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他人医保卡骗钱 医院护士长触犯刑律
作者:罗真   发布时间:2009-01-13 15:00:38


    日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利用离休干部公费医疗卡骗取药品销赃获利的新型诈骗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李某是某医院的手术室护士长,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通过自己在医院的熟人关系,利用离休干部潘某的公费医疗卡,以潘某的名义在该院办理虚假住院手续,骗取脉络宁106盒、脑活素20支等药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4850元,销赃得款8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清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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