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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藏家中 母亲“护犊”帮助隐瞒被判管制
作者:高建业   发布时间:2009-01-15 14:21:56


    1月15日,帮助儿子藏匿盗窃所得赃款的赵金连被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08年4月5日,家住安徽省凤阳县黄湾乡的赵金连在整理儿子床铺时,发现儿子的枕头里面藏有现金1900元。经追问得知,当天儿子从邻居家盗窃现金2000元,在挥霍100后将剩下的1900元藏在枕头里。由于担心事发后儿子被处罚,赵金连随即将1900元现金藏匿别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金连明知1900元是儿子盗窃所得的赃款而予以窝藏,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盗窃所得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从轻判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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