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下班回家被半截黄瓜砸出颅脑损伤引发赔偿诉讼
作者:王针 王海军 发布时间:2009-01-16 13:35:32
刘德生(化名)2008年6月15日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半截黄瓜砸个正着,为此他将从五楼扔下这半截黄瓜的徐恩胜(化名)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徐恩胜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5948.2元。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8年6月15日下班回家的路上他被从五楼坠落的半截黄瓜砸了个正着,被告夫妇当时赔礼道歉并和原告一起到医院拍片检查,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原告为此支付医药费878.2元。原告因头部损伤,请假一个月。因被告拒绝赔付相关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878.2元、误工费1460元、营养费450元、交通费160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共计5948.2元。 被告辩称,被告扔下的黄瓜并未砸伤原告;被告当时被迫陪同原告到医院检查,支付CT检查费用,而且检查并无伤情,医生在原告一直称头痛的情况下出具了诊断证明书;原告当时称脸部受伤,又诉称是闭合性颅脑损伤;原告要求的赔偿费用过高,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本案原告仅仅提供了医疗票据,没有提供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和相关医嘱,不能证明其门诊医疗费的支出;原告也未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休息和加强营养的明确意见;对于交通费的票据也没能提供;原告受伤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亦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精神受到损害。故法院对原告的诉称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已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