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冒充公安局副局长骗财3.5万 夏邑一农民获刑7年
作者:吴传华   发布时间:2009-01-21 13:41:04


    只有小学文化的何广平多次冒充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副局长骗取他人钱财,结果把自己骗进了监狱。1月21日,被告人何广平被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春节前至2008年8月,被告人何广平冒充夏邑县公安局副局长,以安排李玉香弟媳胡晓华之子李朋、杨三转的外甥、马运动的女儿到夏邑县交警队工作为由,分别骗取胡晓华现金25000元、杨三转现金2000元、马运动现金8000元,并骗取李玉香与其同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广平多次冒充人民警察,以为他人安排工作或者办理事情为名,骗取他人现金三万余元,并骗取被害人李玉香与其同居,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