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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落选村干部”制造灭门惨案被判死刑
作者:范春生   发布时间:2009-01-23 14:32:46


    辽宁省北镇市赵营子村村民李辉在被选为村委会主任后,因“有贿选行为”遭到举报,没能任职。一怒之下他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残忍杀害。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辉今年40岁,无前科劣迹。2007年4月,他被村民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就在准备上任时,没想到受到表姐夫叶祥等人的举报,反映其在选举时存在贿选行为。这一举报使得李辉没能任职,为此他怀恨在心,产生了伺机杀死叶祥的念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25日晚20时许,被告人李辉在本村一家小卖店内遇到了叶祥,气不打一处来,遂立即返回家中取来了两把刀,照着叶祥的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处一连扎了数刀。在将叶祥扎倒在地后,李辉转身直奔叶祥家里,先后又将叶祥的妻子、女儿、82岁的老母亲及15岁的儿子残忍杀死。

  李辉还想寻找另外两个反对自己的本村村民,未果。当晚即逃往外地。8月26日,他向警方投案自首。在庭审期间,李辉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辉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系主动投案,但因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于是,法院一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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