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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铝轮毂泰安有限公司职工内盗案开庭 16人受审
作者:王志忠 宋斌   发布时间:2009-02-11 10:47:10


    2月4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华泰铝轮毂泰安有限公司职工团伙内盗案件,16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根据法院查明,被告人赵某某、魏某、周某等8人系华泰铝轮毂泰安有限公司职员,其中7人为保安员。2006年底至2008年4月,赵某某、魏某等6人利用晚上值班管理单位财务的职务便利,关闭监控录像,伙同翟某、陈某大肆盗窃单位财物,共作案7起,盗走铝轮毂、铝锭、铝屑等财物20余吨,总价值35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在发现监控录像存在长时间空白后,收受郝某现金8000元,未将真实情况向单位汇报,致使郝某等人的犯罪行为未被发现。被告人孟某、国某、李某等6人系个体废品收购经营者,在明知上述财物是犯罪所得赃物的情况下仍收购或介绍购买,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包庇罪。

    据悉,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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