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复婚未果积怨加深 前夫家乐福超市挥刀刺死前妻
作者:宋彩杨 沈鹏   发布时间:2009-02-12 09:40:00


    2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骆遂明在该市九龙坡区家乐福超市持刀杀害前妻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骆遂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骆遂明因复婚未果对前妻王某积怨加深,于2008年4月13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家乐福超市洗发液柜台,用三棱刮刀将在此当促销员的王某刺死。

    法院认为,骆遂明因复婚未果而对前妻心怀不满,竟公然在公共场所持刀刺杀前妻全身数十刀,致其当场死亡,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罪行及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骆遂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并主动要求法院对骆遂明从宽处罚,市五中法院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