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夜藏超市盗窃金银珠宝“80后”珠宝大盗将受审
作者:窦娟   发布时间:2009-02-12 11:41:25


    涉嫌盗窃珠宝店各类铂金、黄金首饰共计价值八万五千余元,1984年出生的被告人刘保日前以盗窃罪被公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08年8月23日23时许,被告人刘保(1984年5月1日出生)到北京市通州区东关小白羊NO.39号超市内,趁超市清场无人之机,藏匿于衣服货架内,后到该超市东北角的“香港南洋恒信珠宝店”柜台内,撬开柜锁,窃取各类铂金首饰共计六百余克千足金金玉坠八十余个,共计价值八万五千余元。后被查获,部分赃物已起获并发还。

    被告人刘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4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保在缓刑考验期内又饭新罪,根据我国刑法第77条、69条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