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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挖墓地4个骨灰盒 诈骗陵园经理60万
作者:崔建民 张伟森 甘卫东   发布时间:2009-02-16 14:08:43


    2月15日,新疆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谢某某犯敲诈勒索一案,依法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5日20时许,被告人谢某某窜至乌鲁木齐市西山农场福寿园公墓,翻墙进入园区盗窃骨灰盒四个,藏匿在其女友侯某某弟弟家的地下室,被告人谢某某指使侯某某办理了两张移动电话卡、一张建设银行卡。后被告人谢某某多次给福寿园的经理打电话进行恐吓,敲诈现金60万元,让其将钱打入自己在建行的指定账号内。由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谢某某被抓获。

    新疆兵团五家渠垦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盗窃骨灰盒对被害人进行威胁、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6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谢某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报案而被抓获,犯罪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且其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综合上述情节对被告人谢某某减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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