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中国最大穿山甲走私案主犯终审被判无期
作者:张敏   发布时间:2009-02-20 11:50:31


    中新社昆明二月十九日电  记者今日从云南省高级法院获悉,该院十八日对中国最大穿山甲走私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该案主犯无期徒刑。

  据经办法官介绍,二00七年三月,云南省森林警方在中缅边境孟连县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一个从邮局直接邮寄装满穿山甲片的纸箱。经过深入侦破,此宗号称“中国最大穿山甲走私案”于二00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成功告破,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经查,穿山甲片从境外走私进入云南孟连县后,该案核心“老大”李觅炜买通当地邮政局职工罗煜东、相罗,通过邮路、物流等途径经昆明转运到安徽亳州、河北安国等地进行销售。自二00一年到二00七年六年时间里,该团伙走私穿山甲片达二十多吨,价值两千余万元人民币。

  去年九月二十五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该案的八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觅炜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两名邮局“内鬼”罗煜东、相罗被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一审宣判后,李觅炜认为自己并非主犯,陈海江、刘建国、周守明、田开祥四人也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经审理,认为上诉的五人违反中国法律,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的鳞甲,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且走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李觅炜在该起共同犯罪中,起到出资、组织、策划的作用,系主犯,另四人系从犯,一审已经依法对四人从轻处罚。据此,云南省高院最终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中新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