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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贩卖盗版光盘 情人节受审与丈夫相拥而泣
作者:卢凝一   发布时间:2009-02-21 10:58:33


    2月14日情人节,本应是情人相聚的幸福日子,而常州女子易春花却在这一天,因贩卖盗版、淫秽光碟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易春花于2007年年初至2008年5月15日期间,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广州以每张1.2元至1.8元的价格购进《亮剑》、《威龙枭雄》等盗版、淫秽光碟,并出资在常州电脑城内租赁摊位和仓库,用于贩卖其购进的光碟。期间她还雇用被告人牟盘坤、刘玉蓉作为帮工帮助其对外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春花、牟盘坤、刘玉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音乐、电影、电视作品及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易春花、牟盘坤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据此,常州中级法院判处被告人易春花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考虑到被告人牟盘坤、刘玉蓉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被告人牟盘坤依法适用缓刑,对被告人刘玉蓉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涉案的58341张盗版、淫秽光碟予以没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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