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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一女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6900余万
作者:任静 冯华   发布时间:2009-02-24 09:24:23


    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9份,票面金额6900余万元,税额9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达740余万元。近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孙占云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

    被告人孙占云,又名孙丽,化名王萍,女,文盲,亳州市人。2007年12月1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经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亳州市公安局被执行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8月,被告人孙占云、顾成华(另案处理)预谋后伙同孙芳侠、程效山(已判刑)经葛现英(另案处理)介绍,以七万元的价格从李某处购得“亳州市茂龙药材站”,专门用于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套改后对外出售。在此期间,茂龙药材站无任何实物交易及经营场所。

    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间,孙占云等人以茂龙药材站为依托,向山东某公司等18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6份,虚开金额1900余万元,税额25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190余万元。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期间,被告人孙占云共参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9份,票面金额6900余万元,税额9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达74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占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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