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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被编入教材 出版社遭索赔48万元
作者:崔海兰 发布时间:2009-02-25 13:35:48
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件被编成案例出版,认为书中内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出版社的案件。
原告颜某诉称,2008年12月,颜某从网上获悉某出版社所编写的《教程》中刊登有原告颜某作为当事人的案例。该出版社引用他人所写的文章,并将文章改编后,入编《教程》一书中作为案例。但该文章完全违背事实,掩盖真相,文章中直接引用原告的名字,并用极具渲染色彩的语言诽谤、侮辱原告。此前,颜某已经通过诉讼起诉文章作者侵犯名誉权得到法院支持。并且文章作者作出了“该文作废,如有人再用,由采用者负责”的声明。但现在,被告出版社出版的《教程》一书中还仍采用该文。 原告颜某认为,该书发表后,使其的名誉权、人格权受到极大的伤害。也正因如此,原告的企业产品销售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损失巨大。故起诉要求出版社召回其发行的《教程》一书并立即销毁;要求出版社赔礼道歉,并在报纸上连续刊登三次;要求出版社赔偿伤害抚慰金48万元,并支付原告参加诉讼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2月26日,西城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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