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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定期转存业务工资款竟不翼而飞 储户诉银行
作者:金雪 发布时间:2009-02-26 10:05:52
北京的樊先生来到一家银行办理定期存单转存业务,事后他发现存折内的1710元工资款不翼而飞。对此,银行称是樊先生自己拿走了这笔款项。双方争执不下,樊先生便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1710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樊先生诉称,他在被告银行花乡支行一家分理处开立有工资存折和三年期、两年期的定期储蓄存单各一张。其中,定期存单一张是1万元,一张是6500元。2009年1月4日,两张定期存单到期,他来到银行分理处办理领取工资业务,同时办理定期存单的转存。当时,他先将工资存折递给银行柜员领取2008年12月的工资,再把到期的存单递给银行柜员,要求把两张到期存单的本金与利息加上领取的工资1710元一并转存为两张三年期的定期存单,一张1万元整的,其他的钱存为另一张,他只拿走了约30多元的利息。办理完上述事项后,他发现新办理的两张定期存单总数只有17400元,2008年12月的工资1710元并没有存入定期存单中,也不在他工资存折上,他也并没有拿走。发现有错误后,他与银行分理处交涉此事,对方却称钱被他拿走了。 樊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拿走钱,因此他一纸诉状将银行分理处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调取当天录像,分清事实,依法判令银行归还其人民币171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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