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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行贿事件再起波澜:科技日报记者状告瑞星公司侵犯名誉权
作者:范芃   发布时间:2009-02-26 13:46:36


    瑞星公司在其网站发表一篇记者编造假新闻的声明,该名记者以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瑞星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瑞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万。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诉称,原告王先生系科技日报社记者。2009年2月18日,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发表声明,题为“记者王XX编造假新闻  恶意诽谤瑞星公司”,捏造事实,对原告诽谤,给原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故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已有媒体以《瑞星卷入“诬陷门” 称系旧将恶意陷害》为题报道瑞星公司与他人的纠纷。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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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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