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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装自家电表 偷逃电费万元受审
作者:程 一   发布时间:2009-03-01 10:11:03


    一农民自作聪明私自改装自家电表偷电,偷逃电费万元。电力公司发现后向其追讨电费未果,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该起案件。

    北京市电力公司诉称,2007年10月,该公司与农民张某签订了居民供用电合同并如约履行。2008年3月,电力公司在进行供电设备检修时发现张某家电表存在异常,才得知张某私自改装电表,经调查偷电5559度,总计10857元。张某对此不予否认,但以没钱为由拒绝缴纳该笔电费。迫于无奈,电力公司只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张某诉至密云法院,要求其立即补缴电费10857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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