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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籍女子非法携带海洛因入境桂林 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09-03-16 14:31:03


    中新社桂林三月十五日电 据当地媒体今天报道,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走私毒品罪判处一名泰国籍女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二00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八时许,泰国籍的宋某从印度乘坐CX七五二航班,经香港转乘KA七00航班抵达桂林两江国际机场,通过海关时未申报任何物品。当海关执法人员对其随身携带的红色行李箱进行检查时,在行李箱夹层内查获一包用黄色油皮纸袋装着的白色粉末状物品。经检验,该白色粉末状物品为海洛因,净重二千二百零三克。

  当地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二千二百零三克海洛因入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走私的毒品未能实际流入中国,对宋某判处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从而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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