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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婚介找对象 女方掏出买房钱遭遇“新郎失踪”
作者:窦娟   发布时间:2009-03-17 15:35:01


    张女士通过婚介所认识了征婚者王敬夫,张女士想要买套房子作为今后二人的婚房,可谁知王敬夫却打起了这笔购房款的注意,他谎称帮助女朋友买房骗走女朋友八万元后“人间蒸发”。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真心想成家的张女士通过婚介所认识了被告人王敬夫,张女士想要买套房子作为今后二人的港湾,可是谁知道王敬夫却打起了这笔婚房款的主意。2007年10月到2008年6月,王敬夫对张女士表示,自己和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新城南关155号楼某室的房主是好朋友,可以以很低的价格买到房子,等房子到手后,自己再转手卖给张女士。对恋人的话张女士没有任何怀疑,遂先后给了王敬夫人民币八万元。而后,说要与他共度余生的恋人不见踪影,方觉被骗的张女士立即报警,不久王敬夫被警方抓获。

    王敬夫在羁押期间还谎称能帮被羁押的党某“办事”,先后四次从党某母亲处骗取人民币一万余元。

    被告人王敬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言满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务数额巨大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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