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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十年不思悔改 出狱后再次骗财18万
作者:张留兵   发布时间:2009-03-19 11:31:27


    凭着一份假合同加盖上假公章四处招摇撞骗,结果却被警惕的建筑商抓了个现行。3月19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袁菊明被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

    现年59岁的袁菊明早在1987年就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他出狱后仍不思悔改。2007年年底他在一个朋友处得知苏州一家翡翠珠宝公司正打算建筑厂房,就以签订虚假的土建工程合同为诱饵,与建筑老板孙某接触。同时伪造了苏州市一小区某幢5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用抵押借款的手段于2008年2月1日从孙某处骗得18万元。

    2008年3月,袁菊明伪造缘翡翠珠宝公司厂房的施工合同,以分包虚假的工程项目为诱饵,以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名义,想骗取陆某23万元。陆某当即与该公司的负责人联系后袁菊明的伎俩被识破,他在前来领取保证金的时候被警方抓个正着。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菊明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私人财物,计人民币1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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