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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包间就餐钱包被盗 服务员行窃领刑受罚
作者:李承曦    发布时间:2009-03-24 11:54:02


    在酒店包间内就餐时钱包被盗,而伸出“三只手”的竟然是酒店的服务员。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一千元。

    2008年11月,张先生约请朋友一起到某酒店就餐,为避免打扰张先生特意将就餐地选在了一间包房内。因为包房内没有生人走动,张先生就将外套习惯性的挂在了酒店提供的衣帽架上。没想到餐后结账时,张先生发现自己装有四千余元的钱包被盗了。

    经公安机关调查,当日在酒店包房内的服务员孟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询问,孟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原来,孟某当时在包间内当值,因为张先生和其他客人忙于谈笑,根本没有注意到站在一旁的孟某和自己的衣服,她这才大胆实施了盗窃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孟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故决定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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