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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无业人员强索收割稻谷“介绍费”领徒刑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09-03-25 13:51:07


    四名无业人员乘农村秋收之机,强索稻谷收割“介绍费”。3月25日,被告人范沈海、刘秦、黄娇娇、曹良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11月上旬,正值秋收农忙时节,范沈海、刘秦伙同黄娇娇、曹良等人,为霸占稻谷收割市场从中获利,分别至南汇区泥城镇公平村、人民村、海关村等农田处,以威胁恐吓方法,强行要求正在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驾驶员听从其安排进行收割,并收取每亩20元的“介绍费”,如若不从,即不许收割并当场驱赶,造成收割机驾驶员不能安心作业,农民不能及时收割稻谷,严重扰乱了当地秋收工作。

    2008年11月11日,范沈海、刘秦、黄娇娇被公安机关抓获。2009年1月6日,曹良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沈海、刘秦、黄娇娇、曹良在秋收农忙时节,对正在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驾驶员强拿硬要或强行驱赶,致使当地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情节严重,依法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四名被告人都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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