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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起歹意 飞车抢夺判徒刑
作者:陈建辉   发布时间:2009-03-25 14:33:04


    李金嗜赌成性为还赌债利用暮色,飞车抢夺被害人财物。3月2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抢夺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金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2008年7月8日下午四点多,被告人李金受朋友之邀,骑着摩托车来到新干县洪鑫宾馆打麻将。由于手气一直不好,李金很快就将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7000多元输个精光,而且还欠下赌债3000多元。没有办法,因为不可再赊帐,李金只能败兴而归。当李金骑车经过县城中山路工商银行门口时,看见一妇女正从银行走出来,并将刚取出的一叠现金放进背包里。想到刚刚自己输掉的钱,且现在天色已黑,于是,被告人立刻折返并加大油门朝被害人开去,当其来到被害人身边时,迅速将其肩上的背包抢夺而去,险些将被害人拽倒。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

    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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