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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赴京旅游酒店坠楼 保险公司定性自杀拒赔
作者:徐超   发布时间:2009-03-25 15:54:31


    七旬老人赴京旅游,夜半坠死酒楼。保险公司认为存在自杀的可能,因而拒赔。老人的继承人将保险公司起诉。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孙某等四人诉称,70岁的俞某与某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书,参加了旅游公司组织的赴京旅游团,并向保险公司投保旅游安全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5月20日凌晨一点半左右,俞某随团到达北京,住宿在某商务酒店四层。次日凌晨5点左右,其家人才发现俞某已从酒店四楼窗户坠落死亡。家人随即报案,公安机关认定的死亡原因为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俞某的继承人孙某等四人以俞某意外死亡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不能证明俞某出险原因是意外死亡,俞某存在自杀的可能,故出具拒赔通知书,拒绝赔付保险金。

    原告三人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2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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