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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不履行现金馈赠承诺成被告
作者:辛成   发布时间:2009-03-29 08:58:03


    4S店举办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至该店购买新车,回馈给老客户5000元现金消费礼包的活动,孙先生介绍朋友购买了该店的凯美瑞新车一辆,却没拿到5000元现金,故要求4S店履行承诺回馈给其5000元现金消费礼包。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这起消费者要求商家履行承诺的纠纷案。

    2008年5月至7月,原告孙先生被告4S店举办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至该店购买新车,回馈给老客户5000元现金消费礼包的活动。2008年5月20日,孙某成功介绍朋友至该店交易凯美瑞新车一辆,故要求4S店履行承诺回馈给其5000元现金消费礼包。

    而被告4S店则辩称,该5000元现金消费礼包业经原告同意赠送给了新客户,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为此,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最后,在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方案,由4S店赠送给孙某价值3800余元的汽车导航设备一套及价值300元保养一次,从而使得双方间长达十个月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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