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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装订货实则抢夺 搭档二人均被公诉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9-03-30 10:30:40


    2000年曾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湖南人肖某伙同老乡邓某再次干起了抢夺的勾当。二人经预谋,以购买手机为名让人送货,后趁送货人不备,将装有手机的纸箱抢走,共计抢夺手机13部,总价59310元。检察机关以抢夺罪对二人提起了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9月20日13时许,被告人肖某、邓某经预谋后在丰台区新发地京新宾馆门前,趁被害人景先生不备,将其携带的纸箱抢走,内有多普达S900型手机6部,经鉴定物品价值人民币22780元。同年10月6日14时许,被告人肖某、邓某预谋后在丰台和义西里小区门前再次作案,将被害人杨先生携带纸箱抢走,内有诺基亚N96型手机六部和苹果牌手机一部,经鉴定物品价值人民币36530元。2008年10月10,被告人肖某、邓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邓某无视国法,为获取非法利益,趁人不备,结伙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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