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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相许让同事学狗叫 醉汉未守许诺被打伤
作者:吴传华   发布时间:2009-04-01 13:48:56


    酒桌上同事之间开玩笑,彭需仁以替喝酒和200块钱相许让付旭学狗叫,没想到付旭果真叫了,可彭需仁拒绝给钱,付旭将其打成轻伤。4月1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旭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彭需仁、付旭均系夏邑县某厂职工。2008年12月3日晚,彭需仁、付旭及同事七人在新开区饭店吃饭,喝过三瓶白酒后,彭需仁、付旭俩人都有了七、八分醉意,付旭不想再喝,彭开玩笑说:“你要是学声狗叫,我替你喝酒,另外再给你二百元钱。”付听后便真的学了声狗叫,然后向彭索要二百元钱。彭不给林钱,于是发生争执厮打,付将彭打成轻伤。彭需仁住院治疗11天,花费医疗费等1500余元。后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被告人付旭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赔偿彭需仁医疗费等1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旭使用暴力致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应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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