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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欠债人16小时 赌徒非法拘禁获刑6个月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09-04-10 13:46:41


    为讨还赌债,将债务人控制逼债达16个小时的江苏青年韦大龙,今天,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8年ll月25日凌晨0时左右,江苏宿迁来沪青年韦大龙伙同他人,将在赌场内向其借钱后无力偿还的秦某拘禁在闵行区虹梅南路一旅馆209房间逼其还钱。当日下午2时45分,韦等人又将秦某转移至一面包车内继续拘禁并胁迫其偿还借款。直至次日凌晨4时许,秦某才趁看管人员不备,跳窗逃出并报警。

    次日,韦大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大龙与他人结伙,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护人以韦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等为由,请求从宽处罚之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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