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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男子网吧撒气 刺伤无辜入牢狱
作者:陈凯   发布时间:2009-04-10 15:24:28


    4月10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安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8年7月10日凌晨1时许,安某因先前出言污辱某女子受到训骂而闷闷不乐,于是来到启东市吕四港镇“快乐网吧”内上网。期间,安某发现自己遭到姜某的目视,此时安某就想把自己受的气全撒到姜某的身上。安某随即上前扇姜某的耳光,并将姜拖至网吧外殴打,姜挣脱后逃跑。安某再次进入网吧,无故殴打正在上网的薛某,并用随身携带的刀划伤薛的后背后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薛某的伤情构成轻伤。案发后,安某已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安某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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