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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公司资金130万 女会计被公诉
作者:李晓   发布时间:2009-04-13 09:34:49


    日前,因涉嫌先后将所供职的两家公司资金共计130万挪为己用,41岁的女会计商学清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期间,商学清利用担任中惠影业有限公司和中锦投资有限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中惠影业有限公司125万元、中锦投资有限公司5.2万元,用于个人使用。2008年7月23日,商学清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认为,商学清身为公司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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