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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出租后失踪 “聪明”车主谎称被盗骗保费
作者:何照新   发布时间:2009-04-19 08:52:36


    因与承租人失去联系,为挽回损失,慌称车辆被盗,虚报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约8万元。近日,被告王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公诉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王某是一婚庆公司员工。2001年9月10日,王某用体彩中得170000元购买了一辆169800元红旗牌轿车。2006年3月,王某又购买了一辆别克君越轿车。考虑到原来的红旗牌轿车没有什么用了,王某在一家报社刊登了出租广告,并以每月4200元的价格出租给沈某。据王某交代,当时与其签订租车协议时来了两男一女。他看到沈某户口上注有刑满释放的字样。在出租后两个月左右,王某便联系不上了承租人沈某。王某遂怀疑车辆被骗。但是王某没有报警。王某认为,自己找不到租车协议,即使报了警也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王某于2006年6月17日向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鲁谷派出所报案,谎称自己的车辆日前停放在石景山区五芳园某楼下并被盗,后又于当日以相同理由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骗得保险赔偿金人民币共计83904元。

    2007年11月12日,上述红旗轿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于同年12月19日发还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2009年1月15日,公安机关在石景山区重兴嘉园小区将王某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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