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寺内观音佛像惨遭断手 和尚毁坏财物被判刑一年
作者:焦玉川 常占伟   发布时间:2009-04-20 10:14:02


    河南省汝州市风穴寺一和尚因琐事与该寺院内其他和尚发生矛盾后,为泄私愤,竟将寺院内一尊佛像砸坏。4月20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这起毁坏财物案件,被告人李真(化名)一审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款1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真系暂住汝州市风穴寺的和尚,因琐事与该寺院内其他和尚发生矛盾。2008年12月31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为泄私愤,将汝州市风穴寺观音阁里的汉白玉南海观世音佛像右手、观音阁屋门等物品砸坏。经汝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损佛像右手价值10000元。

    审理中,被告人李真自愿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10000元并提交法庭现金10000元。

    汝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真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故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真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