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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佛教协会副主席骗"疏通费"11万元被判7年
作者:张胜利 武小伟 张建华   发布时间:2009-04-21 11:46:02


    河南省登封市一农民为敛财竟冒充佛教协会的副主席,以给僧人找筹建寺庙款为由,骗取“疏通费”11万元。今天,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根顺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0元。

    现年59岁的郭根顺系河南省登封人,河南省根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份,被告人郭根顺经人介绍与四川僧人降某认识,利用登封少林寺这一全国著名的佛教圣地的金字招牌,郭根顺自称自己是佛教协会的副主席,骗取了受害人降某的信任。当得知降某正在四川老家筹建寺庙时,郭根顺就说自己可以帮助降某找来筹建寺庙的钱,但需要在宗教局疏通关系。降某信以为真,先后三次交给郭根顺“疏通费”11万元。钱支付后,降某却再也联系不到郭根顺,感觉上当的降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8年6月3日,被告人郭根顺被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根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1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郭根顺应在上述相应的幅度内予以处罚。在对其量刑时,鉴于其当庭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故对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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