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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工作为诱饵 3600元拐卖缅甸籍妇女
作者:李雪萍   发布时间:2009-04-22 16:18:36


    近日,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拐卖缅甸籍妇女案。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啦啦英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以收买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何成显有期徒刑二年。扣押的人民币1300元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8日,被告人啦啦英在缅甸密支那以帮被害人棚某找工作为由,将棚某骗到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昔马镇,于同年5月10日将棚某以人民币3600元的价格卖给了被告人何成显。

    德宏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啦啦英无视我国法律,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被害人拐卖到中国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妇女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何成显明知被害人系被拐卖妇女,仍收买回家的行为已经构成收买拐卖妇女罪,也应依法惩处。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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