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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秒表绊倒人 起诉停车公司赔偿
作者:杨成龙   发布时间:2009-04-23 16:02:02


    赵小姐回家途中被树立在路旁的停车收费秒表绊倒,造成腿部骨折,造成大量医药费及误工费损失。因此,赵小姐起诉停车管理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日前,此案已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

    原告赵小姐诉称,2008年4月15日下班回家途中,被路旁突出的秒表底座绊倒,造成其右髌骨骨折,休假两个月。期间花费大量医药费,并被扣发休假期间的工资。赵女士认为,导致其摔伤的秒表是被告停车管理公司管理的财务,造成其伤害应由该公司承担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车管理公司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3864.58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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