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入室运走家具又敲诈房主2万 "技高"开锁匠获刑
作者:乔学慧   发布时间:2009-04-29 13:56:21


    2008年11月,高某利用开锁技术将韩先生租住房屋内的家具运走,向韩先生敲诈2万元,后被抓获。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高某从江苏老家来到北京后,在一开锁公司工作。2008年11月25日15时许,他利用自己的技术将韩先生租住的北京市丰台某小区的房屋房门打开,私自将屋内的家具运走后存放在一物流公司托运站,并以语言相威胁向韩先生敲诈勒索人民币2万元,后被抓获。

    庭审过程中,高某对上述事实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无视国家法律,使用威胁及要挟手段敲诈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处罚。鉴于高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有犯罪未遂之情节,故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后,法院判决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